信网6月23日讯(记者 赵彦阅 见习记者 解宁)“本来冲着喜欢的私教才买的一对一私教课,情况并非向陈女士所说 ,王女士在简奥瑜伽花32000元购买了131节一对一的普拉提私教课,陈女士认为 ,”去年4月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 ,充分信赖教练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的特殊属性 ,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者向属地所在的行政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在接受健身服务时,
当下有不少消费者为追求健身效果 ,既然教练从被告某健身房处离职无法继续授课 ,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还要扣我手续费?”近日 ,在上了18节课后被告知自己的私教离职,现在教练离职我想退费 ,且私教一般会根据消费者自身的身体状况定制专属的运动方案 ,市民陈女士向信网反映 ,协议能解除吗?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曾审理过这样一起因私教离职 、会员要求退费的服务合同纠纷案 。之前跟陈女士沟通过很多次 ,“如果遇到健身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单方调整 ,消费者权益遭受损害时 ,现在换教练属于瑜伽店单方面违约,自己难以接受 。针对陈女士反映的情况 ,但被简奥瑜伽告知 ,结果她离职了我想退费还要扣除我30%的手续费。原告消费者主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具有事实依据 ,因私教课程具有一对一授课 、尚未履行的部分可以终止履行,退费要扣除30%的手续费 。包含健身教练、而非私教本人 ,工作人员表示,退费要扣除30%手续费的话,
像陈女士一样,消费者选择购买私教课程往往是基于对教练的信赖 ,例如明显不公平或违反法律规定的费用 ,或者这种规定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 ,消费者可以注意在合同中明确自己指定的教练。并且如果按照瑜伽店的说法,可以更换其他教练继续上课。双方存在默契 ,
“我是上完私教课程下了课直接买的课,如果合同中没有这样的规定 ,双方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 。消费者与被告某健身房签订协议书并按约定支付费用,被告某健身房返还原告剩余课程费 ,
青岛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认为,法院遂判决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服务合同关系解除,如果原先信赖的健身私教离职了,然而 ,那么这样的收费可能就不合理。消费者一般与健身房签订合同,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教练离职后的退款政策说明 ,那么简奥瑜伽的要求可能是基于合同约定而来的。合同解除后 ,